国际羽联对比赛羽毛球的定义

  1:球可以有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它们混合制成。只要球的飞行性能与用天然羽毛和包裹羊皮的软木球托制成的球性能相似即可。

  2:球应有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部。

  3:羽毛长62--70毫米,每一个球的羽毛从球托面到羽毛尖的长度应该一致。

  4:羽毛顶端围成圆形,直径58--68毫米。

  5:羽毛应用线或其它适宜材料扎劳。

  6:球托底部为圆球形,直径为25--28毫米。

  7:球重4.74--5.50克。

  8:非羽毛制成的球:

  8.1:用合成材料制成裙状或如天然羽毛制成的球状。

  8.2:球托如规则6所述。

  8.3:球的尺寸和重量应如规则3、4和7所述;但由于合成材料与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异,可答应不超过10%的误差。

  9:只要球的一般式样、速度和飞行性能不变,经有关组织批准,以下非凡情况可以不使用标准球。

  9.1:由于海拔获气候等条件不宜使用标准球时;

  9.2:只有更改才有利于开展比赛时。

| 更新时间:2008.03.03    查看次数:433